他项权证号为22712号
作者:南昌证件制作 2024-2-22 15:4:47
平易近》第二百二十四条、《平易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一条、依法登记他项权报酬唐金钊、陈翠兰对被施行人陈远中所有的位于建湖县上冈镇镇东30-2的不动产的典质权,现声明22712他项权证废止南昌专业制作各种证件南昌专业制作各种证件。2、声明被施行人陈远中的位于建湖县上冈镇镇东30-2的房地产,证号为020196号《衡宇所有权证》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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